全国政协委员伍跃时计划

高平历史网 2021-12-30 17:46:51

全国政协委员伍跃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去年同期销量为11,258辆 种业

政协委员

知识产权

摘要:“对于种企来说,一个新品种的选育至少要经过6至10年时间,而套牌种子一夜之间就能侵权,这对于研发者是多大的伤害啊!” 作为种业龙头企业当家人,伍跃时对种子侵权的危害感悟颇多。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核心产业。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伍跃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种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事关种业企业的创新积极性,还会对整个农业的产业升级与持续创新带来重大影响。

对于种企来说,一个新品种的选育至少要经过6至10年时间,而套牌种子一夜之间就能侵权,这对于研发者是多大的伤害啊! 作为种业龙头企业的当家人,伍跃时对种子侵权的危害感悟颇多。

2014年,他所在的公司仅隆平206一个玉米品种被侵权的种子量就有3000万斤之多。

据他了解,去年农业部对部分产粮大县进行暗访检查的结果也表明,套牌侵权的杂交玉米种子的比例也很高。

此类现象频发,正规企业自然遭受经济和声誉重创,创新积极性被严重抹杀。

伍跃时表示,只有为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真正享受到创新带来的收益,企业才会主动投入到创新大潮之中。 创新中最重要的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才有创新的原动力和基础环境及保障。

伍跃时认为,症结在于对制售假劣种子的行为惩治不严。 《刑法》中没有关于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罪、种业非法经营犯罪的司法解释。再加上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隐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能力和手段弱、行政处罚力度轻等多方面原因,难以对违法者构成震慑作用。

基于此,他建议:一、将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罪 列入《刑法》,并合理量刑,增补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罪 和 非法经营罪 的司法解释;二、在《种子法》修订中增加维权渠道多样化内容,在侵权种子收获物(如商品粮阶段)、收获物直接加工产品(如大米、面粉)等环节开展维权;三、完善《种子法》修订草案中关于品种权保护的内容,引进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保护原始品种权人的正当权益和创新积极性;四、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全国及各省的统一行政执法机构,同时针对品种权诉讼维权建立品种权巡回法庭制度,提高诉讼维权效率,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本刊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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