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福建省福州青口投资区洋圃路道路工程施工招

高平历史网 2020-09-01 09:30:10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口投资区洋圃路道路工程(施工)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4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祥谦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324国道,延东南方向延伸,终于伟煌项目地块,沿线有宏德胜、海越等企业,路长为387米,宽为18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青口投资区洋圃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执业资格(或 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 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 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 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址:。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 ;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闽侯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侯建综〔2014〕15号文 )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9 日 9 时00 分至2017年 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通过闽侯招标()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如有)、施工图纸(如有);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招投标系统(闽侯)客户端最新版本 (软件可从闽侯招标下载专区下载)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跳出现时社交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定义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www.f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闽侯招标()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商贸街七号二楼 邮编: 350000

: ,传真:

联系人: 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电子邮件: @

: ,传真:

联系人: 谢工

9.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闽侯市政招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部门或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__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本文来自福建招标与采购)

四、投资概算:总投资为412011万元,其中子项目1(新城区综合管廊)总投资116988万元,子项目2(合作区综合管廊)投资295023万元。

11:23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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