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通知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物业

高平历史网 2022-02-22 04:29:16

核心提示:经 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经 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 证照分离 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 证照分离 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证照分离 改革。

而商务笔记本电脑在使用金属材质之后 《通知》明确了改革的重点内容。一是明确改革方式。纳入第一批 证照分离 改革范围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等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0余项,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二是统筹推进 证照分离 和 多证合一 改革。有效区分 证 、 照 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 准入不准营 问题,真正实现市场主体 一照一码走天下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贯彻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原则,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构建全国统一的 双随机 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探索建立监管履职标准。四是要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完善全国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层层压实,确保积极稳妥地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具体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具体措施报送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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