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未遂开枪杀人

高平历史网 2020-01-08 04:23:46

革命时期的爱情 黄克功案件始末

逼婚未遂开枪杀人

抗战爆发之后,山西太原友仁中学16岁的女青年刘茜来到延安,她先在抗大第15队学习,又被分配在新成立的陕北公学学习。后来在延河岸边,她和一位少年时就参加红军的抗大第三期第六队队长(原是刘所在的第15队队长)黄克功(江西人,26岁)谈起了恋爱。

黄克功案件剧照

恋爱期间,刘茜发现黄克功有些骄横,他自恃红军出身,参加过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四渡赤水和夺取娄山关的战役中立过大功,又当过师宣传科长和团政委,到延安在抗大学习毕业后就留下来任队长,久而久之使他产生了骄傲和自负的情绪。刘茜终于忍受不了黄克功的骄横和霸道,便婉转表示要终止两人的关系。为此

,她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明确表示两个人不合适,要终止关系。

接到信后,1937年10月5日黄昏,黄克功约刘茜去延河边谈话,实际上是去摊牌。此时黄杀心已起,怀揣了勃郎宁手枪去赴会,结果由于两人谈不到一块,当刘明白无误地表示要与黄断绝恋爱关系后,暮色苍茫中,黄克功一怒之下,拔枪打死了刘茜。黄杀人后显得非常镇定和从容,他返校洗去身上的血迹,并将手枪认真擦拭了一番,然后到校部汇报并向法院自首。这就是当年延安闻名的“黄克功案”。

案发后,延安舆论有两种看法,一是杀人抵命天经地义,绝不能因杀人者的身份而宽恕;一则可惜黄克功年轻有为,又有军功,似乎可以给他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特别是黄在拘押时的陈述书上依然不服罪,对死者还怀有仇恨,有人还同情他,甚至有痛哭流涕者。

抗大副校长罗瑞卿素来器重黄克功,还去拘押他的地方探视他。但罗副校长深知军法如山,共产党不能因私情而放弃原则,在研究处理黄克功的会议上,他亟言“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罗瑞卿就此事向中央和毛主席作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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